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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業部公告澳大利亞為我國有機同等性國家,並自中華民國113年7月8日生效

農業部 公告
 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3年8月1日
發文字號:農糧字第1131149355號
附件:如文
 
主旨:公告印度為我國有機同等性國家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
七月八日生效。
依據:「有機農業促進法」第十七條第二項。
公告事項:附「有機農業促進法第十七條第二項所定有機同等性之
國家或世界貿易組織會員」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