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事項:
- 受理品項:香蕉(含黃熟香蕉及青香蕉)。
- 執行目標量:200公噸。
- 採購期間:114年9月2日起至114年9月31日止。
- 加工期間:114年9月2日起至114年10月14日止。
- 加工用途及產製項目:香蕉澱粉、香蕉乾、香蕉泥、香蕉餡、香蕉脆片、香蕉薯條、香蕉汁、香蕉蜜餞、香蕉冰淇淋、香蕉冰磚、冷凍截切或其他經審查認可之香蕉加工品。
- 供貨單位資格、品質及規格:
- 品質:供應單位供應具商品價值之香蕉,成熟尚適度、果形尚完整、無裂果,無嚴重病蟲害及其他傷害。
- 規格:每把果重2公斤以上。
- 個別加工廠商對於收購品項之品質及規格有特殊需求者,得由供購雙方自行合意議定,不受上揭品規限制。
- 獎勵補助標準:
- 由加工單位以每公斤新臺幣15元(含)以上採購黃熟香蕉,或以每公斤8元以上採購青香蕉,農糧署依核定量補助供貨單位集運費2元/公斤,加工單位加工處理費2元/公斤
- 供貨及申請加工單位倘為同一單位,補助款僅能擇一領取。
- 最低申請量10公噸(含)以上始予補助。
- 申請方式:
- 由加工單位至農糧署指定之「建構加值化農產加工產業鏈系統」(網址:https://fvc.afa.gov.tw/)完成帳號申請,並填報採購來源等資料,經事業登記所在地農糧署分署確認後,即可辦理採購加工作業。
- 加工單位於公告採購期間內,依每日實際採購量,當日須至系統填報,其累計採購量將作為該單位申請量;另各加工單位總累計採購量達公告執行目標量時,即停止填報。
- 查核:於採購及加工期間由農糧署(含各區分署)或授權之執行單位進行查核,並於盛產期採購進貨期間加強查核供貨、進貨、庫存及加工情形。
- 補助款撥付:經查核無誤後,始得由農糧署(含各區分署)或授權單位依實際之核定量採分次給付或一次給付。
- 補助對象及資格、查核方式、獎勵補助撥付條件及相關注意事項,依本署114年2月24日修訂「輔導建構加值化農產加工產業鏈獎勵計畫作業規範」辦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