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以小農居多,生產農產品多樣少量,無法達到經濟運銷規模,本署為提供小農銷售自產農產品平台,於102年訂定「輔導試辦農民市集及農民直銷站執行方案」,規劃有別於一般透過批發市場或共同運銷等銷售通路的方式,輔導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、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、農會、合作社或農業相關團體,設置假日戶外型「農民市集」或平日室內型「農民直銷站」,兩種模式最大的不同在於農民市集係利用假日展售,農民直銷站則以平日超市常態營業時間為準。農民市集及農民直銷站因與一般農產品銷售管道不同,具有三大特色:
- 市集(直銷站)由農民(農會)自行管理、營運
- 產品由農民自行生產、訂價
- 安全由農民自我管控、負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