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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106年第3批公糧標售作業。

 
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北區分署 公告
 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6年2月20日
發文字號:農糧北產字第1061116226號
附件:公糧標售表、標售公糧品質規格
 
主旨:公告106年第3批公糧標售作業。
依據: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6年2月20日農授糧字第1061092154號公告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同年月日農糧產字第1061092154A號函。
公告事項:
一、本批公糧標售種類、規格、數量及標售底價(如附表一):
(一)甲案:
1、稻米規格:
(1)生產國別:台灣。
(2)收穫年份:105年第1期作(冷藏)。
(3)類型:?種。
(4)型態:糙米。
2、倉儲區及其標售數量:
(1)桃園市陸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(140公噸)。
(2)新竹縣老永昌商行(200公噸)。
(3)新竹縣裕建和碾米廠(200公噸)。
(4)苗栗縣新吉豐碾米工廠(100公噸)。
(5)苗栗縣泉順碾米工廠後龍廠(400公噸)。
(6)苗栗縣義合商行(100公噸)。
(7)苗栗縣泉順食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(100 公噸)
3、品質規格:詳附表二。
4、標售數量:1,240公噸。
5、標售底價:每公噸新台幣3萬2,800元,每公噸投標價格以「拾元」為單位,且需高於底價者進入決標程序。
6、備註:堆高機租借費用請得標廠商自行與該工廠協議。
二、以上各案號標案之包裝:50公斤裝PP編織袋裝或1公噸太空袋裝,每公噸為1單位。如要求以噸袋包裝,得標廠商需另付押金每包袋350元,於貨品提訖後兩週內送還包袋至指定倉庫者退回押金。廠商可自行提供噸袋包裝(包袋須具封口以利縫合及縫繫加工標籤供檢驗之用),惟所需各項費用概由廠商負擔,且不得以改裝為延長提貨時間,且不得減價。
三、投標廠商每案標投標數量及規定:廠商之投標單位數目限為整數,廠商應認明標的物之每單位重量;填造投標單時,填寫之單位數目需為整數,並依標的物之單位重量換算成公噸總重量。廠商於投標後,不得要求更換收穫年份、類型、型態、包裝、規格與更改交貨地點。
四、廠商投標數量:最低投標數量為30公噸。同一標售種類每一廠商投標總量不得高於500公噸。
五、投標廠商資格:完成糧商登記,且登記之經營糧食種類含有稻米項目登記之糧商為限。
六、投標糧商標購數量以公噸為單位。
七、領取投標須知及標單日期:自公告之次日起至開標前1日(106年3月1日)止,於辦公時間內向本分署領取。廠商亦可上本分署網站(http://www.tefd.gov.tw)下載投標相關資料使用。
八、投標方式及應附文件:
(一)以郵寄投標方式辦理,本分署郵政信箱:桃園郵局第348號信箱。
(二)投標廠商應將押標金支票(以金融機構簽發之劃線即期支票或保付支票繳交押標金者)、退還押標金申請書、投標單、切結書、印模單及糧商登記證影本各乙份放入投標信封內並密封,投標信封上繕明郵政信箱、標售案號、廠商名稱、詳細地址及郵遞區號等。另採電匯押標金者,請於信封上註明「電匯押標金」字樣。
九、投標押標金:
(一)押標金以投標量按每公噸1,500元計算。(押標金=投標量x1,500元/噸)
(二)投標廠商得以電匯或支票方式繳交押標金。
1、採電匯方式者如下:
(1)應於開標日前1日106年3月1日以前,將押標金項匯入下列本分署銀行帳戶:台灣土地銀行桃園分行、帳號:「013-056-06070-1」戶名:「農業發展基金─農糧署北區分署414專戶」
(2)電匯匯款單備註欄或空白處應註明「糧商名稱」、「進口案號或國產公糧倉庫別」及「繳交押標金價款」之字樣。
(3)請匯款後於開標日上午9時前將收據傳真本分署,傳真號碼:03-3315456。確認傳真之電話:03-3322150分機134。
2、採支票方式繳交者,限以國內銀行(含農會)同業即期支票(銀行簽發劃線支票)或銀行保付支票,受款人請填寫「農業發展基金-農糧署北區分署414專戶」。農會所簽發之票據,限以財政部核准辦理支票存款業務之農會。
十、開標日期、地點:
(一)106年3月2日(星期四)上午10時30分於本分署4樓會議室進行,地址:桃園市大同路111號,電話:03-3322150。
(二)投標廠商憑交寄投標函件之掛號執據或押標金電匯單據,進入開標會場,非相關人員謝絕進入會場。
十一、看貨時間及地點:投標廠商得於公告日起至開標日期前,洽本分署價購樣品供參,糙米每公斤32元,樣品數量上限1公斤。
十二、提貨地點:
(一)桃園市陸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(地址:桃園市新屋區石磊里華興路536號,電話:03-4772498)。
(二)新竹縣老永昌商行(地址:新竹縣新埔鎮文山路亞東段1號,電話:03-5882066)。
(三)新竹縣裕建和碾米廠(地址:新竹縣竹北市新港三街126號,電話:03-5564887)。
(四)苗栗縣新吉豐碾米工廠(地址:苗栗縣通霄鎮城南里124-3號,電話:037-782339)。
(五)苗栗縣泉順碾米工廠後龍廠(地址:苗栗縣後龍鎮中華路1016號,電話:037-725156)。
(六)苗栗縣義合商行(地址:苗栗縣頭份鎮廣興里27-11號,電話:037-638822)。
(七)苗栗縣泉順食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(地址:苗栗縣苑裡鎮玉田里7鄰91-2號,電話:037-743616)。
十三、提貨期限:得標廠商應於簽訂合約生效日起15日內提清。
十四、其他有關規定詳如本分署投標須知。
 
正本:本分署(門首公告)
副本:中華民國稻米協進會、台灣區米穀工業同業公會、中華民國米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、台灣省米穀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、台北市米穀商業同業公會、高雄市米穀商業同業公會、台中市米穀商業同業公會、台南市米穀商業同業公會、新北市米穀商業同業公會、桃園縣米穀商業同業公會、新竹縣米穀商業同業公會、新竹市米穀商業同業公會、苗栗縣米穀商業同業公會、台中縣米穀商業同業公會、南投縣米穀商業同業公會、彰化縣米穀商業同業公會、雲林縣米穀商業同業公會、嘉義縣米穀商業同業公會、嘉義市米穀商業同業公會、台南縣米穀商業同業公會、高雄縣米穀商業同業公會、屏東縣米穀商業同業公會、基隆市米穀商業同業公會、宜蘭縣米穀商業同業公會、花蓮縣米穀商業同業公會、台東縣米穀商業同業公會、台灣區糖果餅乾麵食工業同業公會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(企劃組)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〈台北辦公區〉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中區分署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南區分署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東區分署、本分署分署長室、本分署副分署長室、本分署糧食產業課、本分署糧食儲運課、本分署政風室、本分署會計室、本分署秘書室、台北辦事處、苗栗辦事處、桃園市陸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、新竹縣老永昌商行、新竹縣裕建和碾米廠、苗栗縣新吉豐碾米工廠、苗栗縣泉順碾米工廠後龍廠、苗栗縣義合商行、泉順食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(均含附件)